一、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具体适用条件
(一)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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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四)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在上述五个法院中选择其一。
(五)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参加人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主要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其他组织,虽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但他们在实际上从事着各种各样的民事活动,民事诉讼法承认其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允许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对于保护与其他组织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民事权利,维护其他组织自身的民事权利,简化诉讼程序,及时解决纠纷都有重要意义。
三、民事诉讼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
2、必须在上诉期间提出。
3、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
民事诉讼想适用协议管辖,那么就需要案件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管辖,并且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在民事诉讼法允许的范畴内选择了管辖法院。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关于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具体适用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更多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