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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挂专家号是15元,全部由个人承担,如今调价成了30元,但医保报销24元,个人只支付6元,省去了一大半费用。”5月8日,患慢病常年在门诊看病的陈丽高兴地说,挂号费虽不是看病费用中的大头,但是医保部门能有这样的好政策,作为患者我还是很感动。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调研开路,强化问题导向,党组成员主动领题,围绕医保政策支持引导基层医疗服务不足,以及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欠缺、口腔单颗种植牙收费不规范、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存在隐患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身边调研、下沉一线调研等多种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特别是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基层医疗服务不足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从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完善政策举措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入手,找准症结,研究制定五项举措:一是提高医师诊察费项目价格及报销待遇,门诊诊察费按医师级别定价,同城同价,调动基层医师医疗服务积极性。二是将在基层医疗机构坐诊的上级医师开具的医院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引导上级医院医师到基层服务。三是推动药品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提高结余留用比例,有效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四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试点,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按人头打包付费,年初预付部分医保基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付费,结余部分留用,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性。五是建立旗县区级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模式,开展企业直配试点,配送药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保障基层药品及时足量供应。
据了解,为确保五项举措合力推进、见行见效,自治区医保局建台账、拉清单,细化推进责任,深化调研任务,实化落实效果,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中。其中,新的医师诊察费项目价格及支付政策从4月29日起实施,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15元/次上调为30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10元/次上调为20元/次,普通门诊诊察费由5元/次上调为15元/次,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门诊诊察费按照医师级别定价,不再按医疗机构等级定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到基层出诊,收费标准与原机构一致,实现同城同价。
“上调医师门诊诊察费的同时,我区提高诊察费支付待遇,不纳入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总额管理,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不增加患者费用负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满义表示,该项举措落地后,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看好病,享受更优质、更便利、更实惠的健康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梅刚)